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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級高新企業備案

項目名稱

優惠政策

申報條件

省級

高新技術備案

1、企業入庫當年,根據企業擁有知(zhī)識産權、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總額的比例、高新技術産品(服務)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和企業創新能力評價等情況分(fēn)檔予以獎勵,最低20萬元,最高不超過200萬元。

2、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中(zhōng)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,當年每家給予補助20萬元。
3、政策傾斜支持:對備案入庫的企業享受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綜合評審中(zhōng)加2分(fēn)的獎勵
4、省級高新技術企業适用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〈福建省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分(fēn)段補助實施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(zhī)》(閩政〔2017〕8号)文件中(zhōng)有關獎勵補助政策。

1、企業有知(zhī)識産權(專利、軟著等),要求I類1項以上或近三年II類2項以上

2、對主要産品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《領域》範圍

3、科技人員比例6%

4、近一(yī)年研發費用投入占比同期銷售收入達到相應要求:

3%     小(xiǎo)于5000萬

2.5% 5000萬元至2億元

2%    2億以上

5、上年度高新産品收入達到40%以上
6、企業創新能力評價參照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(gōng)作指引》評價标準最低應達到60分(fēn)。

已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到期後的企業重新申報備案,評價标準最低應達到70分(fēn)。